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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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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后勤工作处
各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学校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资产核查工作。
一、工作目的
(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增强人员责任意识。
(二)对资产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原因,逐项整改,确保账实相符。
(三)完善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固定资产核查,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并为上级主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进一步推动学校固定资产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
(四)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固定资产核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范围
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一般教学设备设施、专项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家具、交通工具、软件、其它资产等。
三、工作内容
(一)各单位自查调整工作
1.各单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资产核查。
2.各单位对照固定资产(软件)的核查台账,指导资产保管人逐一进行核查,核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3.对账物相符的固定资产(软件)要核对存放地点、实际保管人等信息。
4.资产核对完成后,及时完成本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调拨,调整存放地点、实际保管人。
5.同时对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的事项要进行排查。
6.对多余办公资产(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学生桌椅)集中收回,统一调配。
(二)学校复核调整工作
1.学校对各部门、各院系实际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账、物是否一致以及固定资产的完好使用情况等,复核结果双方要进行确认。
2.学校在进行各部门、各院系固定资产账物核实过程中,对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对部分当前不使用的闲置固定资产,要在核查的基础上加强管理或进行调剂。
3.各部门、各院系对内部变动人员,地点变化,实时做好内部资产调拨工作。
4.涉及部门、院系之间的资产交接,由交接双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后勤处资产科统一完成资产交接手续及账目调整工作。
四、工作时间要求
序号 |
时间要求 |
工作内容 |
1 |
5月30日 |
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
2 |
5月31日-6月10日 |
对院系、部门所有人员保管资产的开展自查 |
3 |
6月15日前 |
完成院系、部门内部资产调整 |
4 |
6月16日前 |
提交固定资产调拨单 |
5 |
6月20日前 |
完成全校固定资产调拨 |
6 |
6月24日前 |
院系、部门所有人员保管的资产进行确认 |
7 |
6月25日-7月10日 |
对院系、部门资产开展核查工作 |
8 |
9月10日前 |
完成固定资产登记表 |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覆盖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清查盘点的组织工作,做好布置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协同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三)各单位在清查盘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纠自改,并逐项完成相应整改。对盘点过程中存在的瞒报、虚报等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后勤保障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