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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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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市文件要求,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各系对照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申报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各申报材料电子稿)上报教学科研处钱晋。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科研处
2020年8月30日
关于开展2020年连云港市中小学生
职业体验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9]6号)精神,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发挥我市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服务社会的功能,培养中小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展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培育和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二、建设范围与标准
(一)建设范围
建设主体全市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的各级各类实习实训基地和校企合作共同体、单独设立的区域职业体验中心或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包括校内教学实训工厂(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产学研联合体等能够加强中小学生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和生活教育,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养的专业场所。具体建设项目可参照《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参考目录》(附件1)。
(二)建设标准
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参照《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相关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体验的重要意义,深入指导辖区内职业体验中心的培育、申报、建设和运行等工作,落实辖区内中小学生到职业体验中心的体验安排,重视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的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各职业体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的安全。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须信用情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经济和刑事事故。同时对照建设标准已完成建设任务并实际投入运营不少于三个月。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对照建设标准要求自我测评。经自评认为达到建设标准的单位(2019年认定的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培育对象可优先申报),可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验收申报表》(附件3)。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申报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及各申报材料电子稿,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302室,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认定委员会,于2020年10月中旬对申报的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进行评审和实地核查,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授予相关称号,同时将择优排序推荐参加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认定。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5822213,邮箱:392038993@qq.com。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参考目录
2.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3.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申报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附件: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建设参考目录.docx